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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中学校友会论坛 论坛 经济信息 求教路: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而没有报警是否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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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路: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而没有报警是否算工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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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3 09:03 |显示全部帖子
站长列举的个案中,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员忽略了当事员工除了工伤认定之外还有非因工负伤可以享受《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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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3 14:17 |显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后由 62桃李 于 2011-2-13 14:27 编辑
chenxiaoshan 发表于 2011-2-10 23:47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而没有报警是否算工伤


探讨:

关于"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而没有报警是否算工伤"问题, 2011年1月1日实施的新《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有了新的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就是说, 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做出了限制,即要求职工必须“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就是只有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才会被认定为工伤.不难想象,2011年以后自己摔伤的情形,如果不是道路设施管理部门的责任,将不再被认定为工伤.


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精神保持一致,让人们更加认识到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行为,不仅有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交通事故中要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也不会被认定为工伤,提示和引导了劳动者遵守交通,安全行驶。

由于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限制为“非本人主要责任”,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恐难被认定为工伤,故此,就这一点讲,也将有很大一部分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由于无法证明自己“非主要责任”,而不能认定为工伤。


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索取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备工伤认定申请之用。如果自己摔伤是由于道路设施管理部门的原因所致,也应该由交警部门出具单方事故证明,由人民法院判定责任后,依人民法院判决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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