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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中学校友会论坛 论坛 茶余饭后 不要介意和贫弱者“共处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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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介意和贫弱者“共处一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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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3:36 |显示全部帖子
       杭州图书馆的有关负责人,已经遵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4年发布的《公共图书馆宣言》 “任何人,无论其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民族、语种或社会地位如何,在获取公共图书馆服务方面都有平等权利。”的规定,没有拒绝任何人入内读书,只是仅仅要求阅读者把手洗干净再阅读,这有什么错?任何人都有入内读书的权利,也有不污损书籍的义务,这是无容置疑的。我注意到,作者把题目里的“贫弱者”跟文中的“乞丐和拾荒者”等同起来了,混淆了概念,从而引起了争议…前乃一己之见,欢迎各位前辈、校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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