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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好心扶起老婦反被告女子終判無罪 [打印本页]

作者: pou90    时间: 2011-11-13 11:52     标题: 好心扶起老婦反被告女子終判無罪

       山東一名好心女子去年6月4日10時30分許,遇到一名老婦騎單車摔倒,隨即上前試圖攙扶老人,結果卻被老婦告上法庭。
     事發當時,45歲好心女李莉菁騎電動車去菜市場買菜,聽到身後有單車倒地聲,回頭一看,眼見一位騎單車老婦摔倒。李女趕緊上前試圖扶起老婦。李女等老婦丈夫到來,又老婦打電話找兒女及報警送院。豈料老婦出院時突然說,是李女將自己撞倒。
     事後,交警展開調查,但證據不足,無法判定事故責任。老婦一家隨後要求李女賠償,更把事件鬧上法庭。經過一輪的審訊,法院於11月9日,駁回老婦的起訴。
     李女表示,當時的舉動為自然反應,日後遇上同類情況,都會去幫忙。

作者: 69届新生    时间: 2011-11-13 13:50

“好心帮扶摔倒的老人反遭诬告...”这类事情,我在心里想过好几次:看见摔倒的老人不会不去帮扶的,老人及其家人的诬告未必有证据,关键是法庭能否依法办事...不过,如果遇上诬告之人,我也会觉得心灰意冷滴...
作者: 62桃李    时间: 2011-11-13 14:14

本帖最后由 62桃李 于 2011-11-13 14:16 编辑

潍坊版的“彭宇”。幸亏不是由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的王法官主审!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案件比较特殊,依法提交审委会讨论。经讨论,法院认为,宋老太主张李莉菁刮倒了自己,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负举证责任。但宋老太提供的证人证言陈述的是宋老太倒在地上之后的事实,不能证明宋老太是被李莉菁刮倒的。除了宋老太的自述外,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证明是李莉菁实施了侵权行为,因此宋老太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

作者: 69届新生    时间: 2011-11-13 14:35

这法官真乃青天大老爷也我也相信李莉菁不会是故意刮倒了宋老太而后上前帮扶的,诬告之人必再遭天谴!!
作者: 老杨    时间: 2011-11-13 15:25

这种事情怎么会层出不穷呢?
悲剧!
作者: 如梦令    时间: 2011-11-13 18:24

这种民族素质让人脸红。难怪被说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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