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一中学校友会论坛

标题: 请大家珍惜这片乐园,保护这片乐园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1-3-3 01:30     标题: 请大家珍惜这片乐园,保护这片乐园

        3月1日晚,论坛被一注册名为“姚示令”的人发了很多广告,其中有不少是违法的,致使首页“今日关注”位置堆满了垃圾,也导致我们的论坛被封闭了。上次的敏感字眼,论坛只是封了相关的帖子,这次的广告,就导致论坛整个被封,如果这样的事情多次发生的话,我们的论坛,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而永远封闭。
    希望广大同学能够自觉承担起保护这片乐园的责任,除了自己不乱发敏感字眼的帖子外,发现不良广告,请马上通知论坛的超级版主或者管理员删帖踢人。
    我的手机号码:13005186391,若大家看到论坛有不良的帖,请电话通知我,我会尽快处理。谢谢大家!
作者: 69届新生    时间: 2011-3-3 07:22

我曾经两次在深夜时分见过广告帖了,粗看一下,虽然没有敏感字眼,但是都有超级链接,其ID也是九吾搭八的,应该不是校友所为,于是就马上跟帖,以便提醒领导执行论坛家法。不过细想之下,如果下次在深夜打电话给领导报警,岂不是打搅了领导休息,影响次日上班了吗?可否在审批注册会员的环节上加强和健全一下制度呢?
作者: 如梦令    时间: 2011-3-3 07:58

大家一起爱护家园吧。如有发现可疑帖子烦请通知本人。QQ1206018733。{:4_93:}
作者: pou90    时间: 2011-3-3 09:20

岂有此理打低讵。
作者: 橡草    时间: 2011-3-3 10:30

赞同可否在审批注册会员的环节上加强和健全一下制度呢?起码能写上真姓名、毕业年份和见证人,经了解作实才能注册成功。手续虽然为校友带来不便,也只是一次过。为了校友网的顺利运作,绝大部份真正校友应该会谅解。宁杀错,也莫放过!
作者: 69届新生    时间: 2011-3-3 10:33

三少
作者: 如梦令    时间: 2011-3-3 10:51

站长曾有过指示,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所以审批会员注册都是很审慎的。记得有位原50中的校友(记不清是hahaha还是gz5076 )申请了3次我才通过的,因为他在注册原因里写的资料跟那些来搞破坏的相近,所以我要求他申明身份以后才通过的。我很抱歉给校友添麻烦了,但是情非得已。现在来搞破坏的人太多了,希望大家理解。
作者: 小老头    时间: 2011-3-3 13:16

{:4_116:}支持加强审核放行,共同维护论坛、网站。但也不必搞太繁琐。以偶认为,申请注册的名字太稀奇古怪、不靠谱的很多是坏人。申请注册必须申明是校友,或说出是哪一届才放行,但也不要把门槛设的过高,因为还要照顾我等老字辈噢,呵呵。{:4_108:}

作者: 小老头    时间: 2011-3-3 13:21

偶就很感谢论坛的管理员。偶申请时申明了是校友,很快就得到审核通过,偶觉得现在的管理既认真又有效率。值得表扬!{:4_99:}{:4_115:}
作者: YJY    时间: 2011-3-3 13:29

{:4_116:}支持加强审核,共同维护这方乐园。门槛要设,但不宜过高,照顾老、中、青各届校友。
作者: 如梦令    时间: 2011-3-3 13:31

{:4_93:}
作者: LiDeJi    时间: 2011-3-3 14:42

申请入会最好有介绍人(担保人)。{:4_110:}
作者: 聪聪    时间: 2011-3-3 16:10

“希望广大同学能够自觉承担起保护这片乐园的责任,除了自己不乱发敏感字眼的帖子外,发现不良广告,请马上通知论坛的超级版主或者管理员删帖踢人。”坚决支持楼主的倡议。网站改版以来都把持着人工审核制度,但之前已经注册的会员没有审核,现在难以清除,若然他们在夜深人静的时分出来破坏,我们就防不胜防了。如果能有一位旅居国外的校友在那段时间把关(因为时差之便),是否可行,请大家出谋献策。
   
作者: chenxiaoshan    时间: 2011-3-3 16:45

回复 聪聪 的帖子

呵呵,有余则成啊?
作者: 钟汉邦    时间: 2011-3-4 15:42

为什么会有网警,因为确有坏人存在.我同意站长的意见,申请注册必须审查校友身份,请管理员把关,恶意行为一律开除"校籍"
作者: LiDeJi    时间: 2011-3-4 20:48

钟汉邦 发表于 2011-3-4 15:42
为什么会有网警,因为确有坏人存在.我同意站长的意见,申请注册必须审查校友身份,请管理员把关,恶意行为一律开 ...

                                         {:4_110:}

作者: 诺言    时间: 2011-3-24 10:47

坚决支持楼主的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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